内控机制、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缺陷 ST元成及董事长等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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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控机制、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缺陷 ST元成及董事长等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

ST元成(维权)6月25日公告,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、董事长兼实际控制人祝昌人、时任总经理姚丽花、时任董事会秘书柴菊竹、财务总监陈平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,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。

经查,2024年4月27日,公司发布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》,因相关项目审计价差未能及时入账,导致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相关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。2024年4月27日,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。其中,年报中审计意见类型、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多项重要内容存在错误,反映出公司在内控机制、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缺陷。2024年5月1日,公司披露《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》,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更正。

(文章来源:界面新闻)

发布于 2024-06-26 04:06:4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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